5月9日,沈阳市疾控中心发布提醒:大家要继续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注意防范新冠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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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报告病例中,仍以首次感染为主
沈阳市疾控中心副主任王萍介绍,我市按照国家监测工作要求,长期稳定开展新冠监测。自去年十二月报告病例达到峰值以来,本年度前四个月新冠新发病例报告数处于较低水平。近期疫情有小幅度波动,以零星散发为主,仍为处于较低水平,4月份报告病例中,绝大多数患者症状较轻,报告病例仍以首次感染为主。
5月5日,中国疾控中心周报发布的研究结果显示,在首次感染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6个多月后,再次感染新冠病毒的几率明显增加。大多数再次感染病例都有症状,但只有少数人需要医疗干预。
五一假期期间人员流动性较大,感染风险加大,近期市民朋友如发现新冠感染或出现类似症状,不必惊慌,可根据症状和需求就医,积极配合医院治疗,如接到疾控中心电话询问信息,请积极配合工作。
提醒:要注意手卫生和呼吸道卫生
王萍提醒市民要加强防护,注意防范,主要预防措施:现阶段部分人群仍需接种新冠疫苗,进一步强化自身免疫能力,补齐免疫水平差距,降低未来可能出现的重症和死亡风险。如果在此前疫情中未感染,但尚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则需要继续完成后续剂次的疫苗接种。如果在此前疫情中已感染,但在感染前尚未完成基础免疫,则需要在感染3个月后再接种1剂次疫苗。
出行时在露天等场所可不必佩戴口罩;在乘坐飞机、火车、长途车、轮船、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进入超市、影剧院、客运场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场所时,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时,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且没有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建议佩戴口罩。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期间;出现发热、咽痛、咳嗽和肌肉酸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期间;生活、工作或学习的社区、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应佩戴口罩。其他要求请参考《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
要注意手卫生和呼吸道卫生,咳嗽或打喷嚏时遮掩口鼻。少去人员混杂、拥挤且通风不良的室内公共场所,尽量缩短在人群密集场所的停留时间。人群聚集时,要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居住场所注意通风换气。
合理休息,保持良好心态,增强自身免疫力。同时,注意根据天气变化及时增减衣服,防止因着凉而降低机体抵抗力,避免疾病侵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减少与他人接触,佩戴好N95口罩及时就医,并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
养老院、社会福利机构要加强探视人员健康监测。医院、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要继续落实四方责任。倡议全市对外服务场所的工作人员工作期间都要规范佩戴口罩。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高级记者 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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