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资料图】
近日,有网友发文称,黑龙江哈尔滨一栋居民楼的承重墙被砸,导致全楼住户无法回家。据了解,约有200户左右的居民受到影响。私拆承重墙,谁该担责?该担何责?一起来关注!
居民私拆承重墙
200多户居民被紧急疏散
据多家媒体报道,事发地位于哈尔滨利民学苑B栋,该楼共有31层,3楼租户擅自拆除承重墙,导致该楼栋多层楼出现墙壁开裂的情况。据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在正在装修的室内,多面墙体被拆除,其中一面墙体钢筋缠绕。
有业主晒出自家的开裂情况,有墙皮脱落。
事发后, 小区物业在业主群中发出了紧急通知,为了保证业主人身安全,需要进行紧急疏散撤离,家中禁止留人。
小区物业4月28日发布紧急通知
网友还贴出一张社区4月29日安置事发楼栋住户的通知:“根据临时指挥部意见,按照每日200元/户的标准,给予居民住户业主货币补偿,直到房屋可以居住为止,后续各位居民可按照社区通知签订安置手续。”
街道和社区的工作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共有200户左右的居民受到影响,部分居民已经被安置在宾馆。
官方通报
当事人已被立案调查
5月1日,哈尔滨市松北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发布通报称,该局在4月28日接到群众关于利民学苑小区一房屋存在擅自拆改房屋承重墙的举报后,立即到达现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私拆承重墙
谁该担责?该担何责?
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禁止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针对此事件,谁该担责?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民事责任角度
拆除承重墙对楼体造成损坏,影响楼内其他业主正常居住,对他人有侵权行为,民事上需要进行赔偿,包括赔偿房屋修复、加固费用,以及这段时间其他业主不能居住造成的损失等等。
行政责任角度
私自拆除承重墙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刑事责任角度
私自拆除承重墙的行为让楼房变危楼,危害公共安全,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具体谁该担责,岳屾山律师表示,根据目前公布的信息,责任人有租户和实施拆除的施工单位,如果业主也知情,需要共同承担上述责任。
为了“小家”的装修,私自拆改承重墙,危害的是“大家”的公共安全。大家在装修房屋的时候,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相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督,该叫停的叫停,该处罚的处罚,绝不能手软。
承重墙关乎整栋楼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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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严办,绝不姑息
内容来源:央视新闻、新华每日电讯
编辑:北城
值班主编: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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