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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活力 让更多小微企业“进得来”——新区创新“商务秘书企业”托管改革,小微企业“零门槛”创业
“这是您的营业执照,请拿好。”日前,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大厅证照窗口,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拿起打印机刚刚吐出的微微发热的证照——《青岛西海岸新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托管暂行办法》实施,新区首张“商务秘书企业”营业执照,颁发给了青岛青科新经济产业园发展集团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青岛青科新经济产业园发展集团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是由青岛青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成立的‘商务秘书企业’,是一家提供商务秘书服务的企业。后续经过有关部门认定后,该公司可以为新区无需固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提供虚拟地址进行注册登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四级调研员王宁说,新区从事电子商务、咨询、策划等经营活动的企业,都可以以该公司的注册地址:大村镇文萃路1号西201室进行住所(经营场所)托管,不再需要单独租赁住所(经营场所)。新区其他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商务秘书企业”,经过认定,也可以从事住所托管服务。
“相比较而言,以虚拟地址进行登记的模式可以低降创业成本、让企业经营更自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徐本宁说,《暂行办法》着眼解决小微企业初创时期资金缺、场地限、人员少等“烦恼”,以具有资质的企业申请“商务秘书企业”带动小微企业“零门槛”创业,放宽了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壮大市场主体规模。
“1月5日,是《青岛西海岸新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托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生效首日。这张‘新鲜’的‘商务秘书企业’营业执照正是西海岸新区先行先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缩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徐本宁如是说,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对住所(经营场所)的需求越来越大,而从事电子商务、咨询、策划等经营活动的企业,在实际经营中往往不需要实体固定场所。实体固定场所成为众多市场主体无法获得合法经营资格的隐形壁垒,是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的一个“堵点”。
为破解这一难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起草了《青岛西海岸新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托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免除了必须拥有实体固定场所的登记注册硬性条件,企业可以通过签订“托管协议”的方式入驻具备托管资格的“商务秘书企业”来完成注册登记。
“我们先后两次向区内31个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综合各方反馈意见和结合新区现状的基础上形成的《暂行办法》。”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徐本宁说,《暂行办法》明确了住所(经营场所)托管的定义,住所托管企业、托管对象的定义以及登记规范,通过对商务秘书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以及住所(经营场所)的规范登记,使其具有区别于其他行业登记的显著性。明确了托管对象的入驻和不能进行托管的情形;明确了住所托管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记者了解到,新区《暂行办法》实施后,托管企业不仅能省下场地租金,还可以共享“商务秘书企业”的会计、财务等服务。同时,监管部门、税务部门也能通过“商务秘书企业”随时联系到托管企业。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薛少煜表示“作为行政审批改革的新生事物,我们将密切关注政策在推行过程出现的难点堵点,及时破解、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同时将及时对《暂行办法》涉及的流程细化优化、不断丰富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实现流程最优、效能更佳。进一步扩大宣传,靠前服务,让新区广大投资创业者充分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充分享受到新区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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